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根据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日前会同安徽省经济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重点检查“四项内容”。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二是落实联合执法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工作措施;三是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四是小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改造和安全管理等情况。 截至9月21日,联合督查组完成了对宣城市4对煤矿的安全检查,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低瓦斯矿井1对,共查处隐患50条,下达执法文书8份,对2对矿井的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在检查铜陵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
| 信息来源:安徽煤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