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根据《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的小煤矿关闭目标,分解落实了“十一五”后三年小煤矿整顿关闭任务,将在“四个结合”上下功夫,加强联合执法,层层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一是将小煤矿整顿关闭与灾区恢复重建相结合,在重建中淘汰落后产能。 二是将小煤矿整顿关闭与调整煤炭行业结构相结合,上大压小。 三是将小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相结合,提高单井能力。 四是将小煤矿整顿关闭与煤矿兼并重组相结合,推进煤矿企业上规模。 2008年底前,关闭小煤矿59处;到2009年底前,再关闭小煤矿60处;到2010年底前再关闭小煤矿37处以上。到2010年底,全省煤矿总数1327处,其中,小煤矿1300处,达到国家规定控制在1300处以内的要求,全部消灭3万吨及以下规模矿井。 |
| 信息来源: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