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的一些煤是以990元/吨成交的,当然前提是暂时不开票,等到限价令结束时候再开。”山西一位长期从事煤炭运销的吕姓老板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不过最近价格确实降了一些,上一批煤我是1040元/吨成交的。”
由于发票结算能立刻反映目前煤炭成交的实际价格,国家发改委出台第二次限价令之后,很多煤电企业的交易只能转入地下,“限价导致了煤炭交易价格出现票面价格和票外价格这两种,并且票面价格和实际价格存在较大差距。”秦皇岛煤炭产销协会的一位官员表示。
“现在电厂不惜一切代价要发电,但是重点合同煤远远不够支撑电厂的用煤量,只有去买高价煤,但是发改委已经限制了平仓价,只有通过先暂时不开票这条途径去拿煤,不然没人愿意去做这样的生意。”上述秦皇岛煤炭产销协会的官员同时表示。
煤炭企业私下交易的做法,是为了避免由于高价格带来的处罚,煤炭供求企业在达成默契的情况下,就会按照政府限价的要求开出一个不违规的票面交易价格,再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开出票外价格,使票面交易价格和实际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差距。
此前,中国煤炭市场网市场调查也发现,现在不少煤炭企业实际执行的煤炭价格根本就不上报,有不少重点交易地区的煤炭交易价格煤炭供求双方都不愿说,真实的价格调查不到,这样,由于得不到真实的价格,就无法对煤炭市场的供求情况作出科学的判断,从而给煤炭市场研究带来困难。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林伯强也认为:“此次限价对动力煤的平仓价即终端价格进行限制,此举的确可以降低中间环节的不必要成本,但煤炭行业毕竟已经市场化,如果煤炭中介、运输环节不予配合,电企很快将面临新的困境——无煤可买。”
“这是一个事实,如果重点合同煤之外,你不拿高价去买煤,没有煤是自己按照国家出台的价格送上门来的。”上述秦皇岛煤炭产销协会的官员表示。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强调加强对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的监管,对主要港口和集散地动力煤实行最高限价。规定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
“其实二次限价令后发改委已经注意到了目前的这种情况,但在短期内只能通过这种方式(二次限价)解决,否则情况或许可能更糟。”一位煤炭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早在7月13日,发改委已经确定了二次限价的时间和幅度,“原本出台的时间应该是7月19日,离第一次限价也正好一个月的时间,限价标准就是5500大卡的动力煤860元/吨。”上述煤炭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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